2024呼和浩特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公告
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册资本金44855万元,是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出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委直接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下设8家全资子公司。主体业务是粮油储存、收购、运输、销售;粮油制品、粮油副产品的收购与销售;粮油深加工及产成品配送;企业自有房屋、场地租赁经营等。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激发企业活力,充分调度员工工作积极性,科学配置公司人力资源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控制总量、优化配置;公开招聘、合规录用;规范流程、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聘19人,详见附件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须符合所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退伍军人、党员、在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报名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或国家教育相关机构认证的国外院校同等学历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报考。
4.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人员;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兑现过的人员;涉及嫌疑违反法律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二)用工形式: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检查、缴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并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和投递个人资料,所有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核检查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2)网上报名需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上传至邮箱。报名材料如下: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件、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1)资格审核检查为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不是满足应聘要求等进行审核检查。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等资格。
4.缴费:缴费时间:2024年12月1日12月2日17:00。应聘人员应及时进入报名网站,自主查询资格审核检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扫码缴费(备注姓名、手机号、应聘岗位),考务费每人10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考成功。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一旦缴费,概不退费。
6.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及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一切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情况均由考生承担后果。
1.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5方可开考笔试。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根据真实的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2.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时间90分钟。
1.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结合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一定本人参加,不是本人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按照退伍军人、党员、在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顺序优先入围,其次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
2.体检要求到三甲及以上医院做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凡影响和不符合集体生活要求的、有视觉障碍、先天性疾病、急慢性传染病、体质和心理素质比较差的均不符合聘用要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致使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等额递补。
4.考察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必须按报考岗位设置服从分配,根据通知按时到岗工作,对拒不服从分配或不按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招聘过程中,如遇未达到考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调整、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研判确定招聘相关事宜。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后续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履职及亲属回避制度,对隐瞒亲属回避情形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将在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