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母猪肉涂改牛血假充牛肉8人出售假牛肉牟利百万别离获刑
2月17日,记者得悉,近来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法院揭露审理了一同出售假牛肉案。据了解,该案由井研县公安局侦查、四川省公安厅督办,乐山市井研县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一同,还提起了顺便民事公益诉讼。
2021年5月,被告人李某甲、郭某某商定,由郭某某采用在母猪肉上涂改牛血等方法制成假牛肉,并供给虚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再由李某甲担任安排人员进行售卖。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1日期间,李某甲先后邀约了蒙某某、周某某、邱某某、李某乙、冯某某、陈某某等一同驾车到重庆、四川乐山等地售卖假牛肉。
2022年1月1日,井研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将正在井研县某某镇出售假牛肉的被告人周某某挡获,现场查扣假牛肉27.75公斤。
随后,井研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将所扣押的假牛肉进行细心的检测,检测成果为检出猪成分,未检出水牛、黄牛、马源性成分。到案发时止,被告人郭某某、李某甲合计出售假牛肉金额1025416元。
2023年2月9日,井研县法院揭露审理了制售假牛肉案。井研县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一同,还提起了顺便民事公益诉讼。乐山市公安局,井研县公安局、商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作业人员旁听了此次庭审。
经依法审理,被告人郭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李某甲、蒙某某、李某乙、邱某某、冯某某、周某某、陈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出售伪劣产品罪,别离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60万元至8000元不等的罚金。
一同,被告人郭某某被判终身制止从事食物出产经营管理、出售作业,不得担任食物安全管理人员;被告人李某甲终身制止从事食物出产、出售及相关活动;被告人蒙某某、李某乙、邱某某、冯某某、周某某、陈某某在缓刑检测期内制止从事食物出产、出售及相关活动;就其出产、出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食物、损害顾客健康安全的行为在省级以上媒体揭露赔礼道歉,并承当三倍惩罚性赔偿金2876248元;对扣押在案的假牛肉、手机等物品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井研县公安局依法处置。
法院以为,食物安全关系着顾客的健康,作为商家,应当以诚信为本。一同,提示很多购买的人,要逐渐提高食物安全防护认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物,并细心检查食物安全质量安全,谨防被不法商家以“打折促销”等手法利诱,然后给不法分子待机而动。
业内人士介绍,民间撒播一种说法“母猪肉不能吃”,其实母猪肉有没有损害不能混为一谈,通过正规检测检疫的母猪肉是能够食用的。此外,母猪肉和牛肉尽管通过加工会变得很相像,但仍是有方法差异的,所以顾客不用过度忧虑。
首要摸手感,母猪肉尽管色彩和牛肉挨近,可是猪肉一般比牛肉肥,摸起来也比较油、比较滑,而牛肉一般瘦肉多肥肉少,摸起来比较干涩。
其次看纤维,牛肉的纤维长度较长,肉质结构粗并紧凑、弹性好,而猪肉的纤维长度较短,肉质结构细并松懈、弹性差。
最终闻滋味,牛肉带有一股膻味,尽管不像羊肉那么浓,可是细心一闻仍是能够感觉到微微的膻味。而猪肉假充的牛肉则是牛肉香精味,没有膻味。